最近,“上海獨生繼承2億產后被離婚”為了微博熱搜話題,閱讀量已經超過6.7億次。這個事件引起了人們對于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疑問,同時也有不網友對該事件的真實提出了質疑。

這個熱搜話題起源于一篇來自上海家與家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譚芳的案件分析。文章中介紹了上海獨生(化名)的故事。康的父母在一起車禍中去世后,的丈夫王力(化名)提出離婚并要求分割康繼承的父母產。律師譚芳告訴康,由于的父母在去世前沒有立囑,產將按照法定繼承規定分配。作為唯一的法定繼承人,康將會繼承父母的全部產。據《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這個事件引起了人們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和產繼承的關注。據2023年各省離婚狀況統計數據顯示,東北地區、重慶、上海、京津冀地區的離婚率均在60%以上,為離婚重災區。總來說,北方地區的離婚率高于南方。

越來越多的家庭面臨著被婚姻瓜分家庭財富的風險,所以如何防范這種況的發生為了一個重要的問題。之前的文章《法商系列之家里老人的財產是誰的?財產如何安全轉移?》已經介紹了相關的知識。其中,可以通過在孩子婚前將房產過戶給他們,同時將房產反向抵押給父母來避免孩子賣掉婚前房產的風險。另外,父母可以購買終壽險,指定孩子為益人,這樣在父母去世后,這筆錢不會被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也不會被孩子的另一半瓜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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