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治理的大中,天津以新時代的“楓橋經驗”為代表,通過基層探索實現了對百姓“穩穩的幸福”的守護。這一探索的背后,是天津以“三有推定”工作法為引領,通過下沉調解力量,化解基層矛盾,推社會治理創新的紀實。天津的探索不僅在實際工作中取得了顯著的績,更在理念上提供了一種全新的社會治理方式。

“三有推定”工作法是天津推崇的理念,即“有事發生推定有錯,有錯發生推定有責,有責發生推定要追究”。這一理念的核心在于強調主發現問題、迅速解決問題,并從源頭上遏制矛盾的發展。通過這種方式,天津在社會治理中形了一套獨特而高效的工作機制。

天津的法院院長們在推行“三有推定”工作法時展現出了強烈的責任擔當。他們主下沉,親自解紛,為廣大百姓排憂解難。例如,在寧河區,一名種植戶因為被淹田地的賠款問題苦苦糾結多年。然而,在法院院長的主下,問題得以及時解決,使得這位農民在家門口得到了應有的賠償。

社區民警的工作也為“三有推定”工作法的生實踐。在社區治理中,鄰里之間的矛盾時有發生,但天津的社區民警通過主,通過耐心調解,功化解了許多潛在的矛盾。這種及時而有效的干預,避免了居民們因小事而產生的長時間糾紛,實現了社區治理的良好效果。

采用“三有推定”工作法,天津不僅解決了案例,也逐步解開了多年存在的基層問題。這種高效的工作法讓基層矛盾得以迅速化解,避免了社會治理中一些長期存在的“死結”問題。通過在基層的創新探索,天津為社會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和經驗。

在“三有推定”工作法的功實踐中,群眾參與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天津通過倡導依靠群眾,共同構建社區治理的“同心圓”,使得治理更加近百姓需求,更實效。這也表明,天津在社會治理中積極倡導民主參與,讓群眾參與為社會治理的積極主

天津新時代“楓橋經驗”基層探索,不僅在實際工作中取得了顯著的績,更在理念上提供了一種全新的社會治理方式。通過“三有推定”工作法,天津將治理的著力點放在問題的源頭,以最快的速度解決百姓的矛盾,實現了“穩穩的幸福”。

“守護百姓‘穩穩的幸福’”為天津社會治理的鮮明特,而“三有推定”工作法則為這一特提供了有力的支撐。通過基層探索的紀實,我們看到了一種富有活力的社會治理模式,也讓我們對未來社會治理的方向有了更為清晰的認識。天津的探索不僅是對新時代社會治理的回應,更是對問題解決的一次前沿探索,為全國乃至全球的社會治理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