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連市普蘭店區人民法院披了一起引人注目的案例。在2022年2月,曾某某和趙某某完了結婚登記。然而,在2022年5月6日,曾某某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但遭到了法院的駁回。曾某某稱,在2021年11月,他花了1470元購買了一對足金耳釘作為一金贈予趙某某,并付了88888元作為彩禮。然而,給付彩禮導致了他的家庭生活困難,并積累了大量債務。經過6個月的時,雙方的已經完全破裂,于是再次將案件提到法院。而方趙某某則辯稱,曾某某在婚姻中出軌導致了其他懷孕,并要求曾某某賠償3萬元,并表示自己從未收到88888元的彩禮。法院認為,雙方未能對彩禮、足金耳釘和項鏈提供合理的證據解釋,因此不支持他們的訴訟請求。據趙某某提的聊天記錄,可以證明曾某某在婚姻中出軌導致了其他懷孕,法院最終判定賠償金額為5000元。因此,法院判決允許兩人離婚,并要求曾某某在判決生效后的10天支付趙某某5000元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