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龍分局最近功破獲了一系列室盜竊案,嫌疑人專門盜竊坯房,在同一個小區作案了21起,他甚至連門都懶得敲,直接開鎖進。接到房主的報案后,警方立即展開了調查工作,通過實地走訪和監控錄像的調取,最終確定了嫌疑人的份。市公安局龍分局刑偵四隊的民警楊春雷表示:“巡邏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后,與安保人員合作,功當場抓獲了正在進行室盜竊的犯罪嫌疑人劉某祥。”在現場,警方功地將嫌疑人捉住,現場人贓并獲。犯罪嫌疑人劉某承認了自己盜竊的行為,但只承認了證據確鑿的幾起案件。但據警方獲得的線索,共計有21起盜竊案與劉某有關。那麼,劉某是如何在白天而且在同一個小區如此猖狂地連續盜竊21次呢?市公安局龍分局刑偵四隊民警楊春雷解釋道:“他找到了一個新開發的小區,他的目標是坯房,因為里面的電線都是銅制的,可以賣到一筆不菲的錢。在龍區的某個小區選定目標后,他的作案手法相對簡單,通過觀察窗戶是否有灰塵來判斷是否有人居住,如果有灰塵的話,他就進該小區。他會選擇一個房間,檢查門上是否有灰塵,如果有灰塵他連門都不敲,直接使用工開鎖,然后進房間盜竊電線。”據犯罪嫌疑人劉某代,他盜竊的原因是因為他欠下了外債無法償還,所以才萌生了盜的想法。但是在調查過程中,警方發現了新的發現。工作中的民警得知,這并不是劉某第一次作案,早在十年前,他因盜竊獄了7年。但讓警方到困的是,一般的盜賊都選擇晚上作案,為什麼劉某如此大膽,選擇在白天作案呢?市公安局龍分局刑偵四隊民警楊春雷解釋道:“他給出的理由非常簡單,就是因為晚上要接孩子,所以晚上沒時間作案,于是養了白天作案的習慣。”警方發現劉某備一定的反偵查意識,他沒有選擇就近作案和銷贓。市公安局龍分局刑偵四隊民警楊春雷表示:“嫌疑人劉某祥現住址位于大慶市林甸縣,他每天上午開車來到大慶龍區的某個小區進行盜竊。他認為在本地作案不安全,而且他也不會在大慶銷贓,所以他會把盜竊的電線拉回林甸縣,在縣里面賣掉。”劉某原以為,坯房人煙稀,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手必被捉。市公安局龍分局刑偵四隊民警楊春雷表示:“目前,該犯罪嫌疑人劉某祥已被龍分局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