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澎湃新聞報道稱,一名就讀于平頂山職業技學院的大三學生李某霖,在實習階段與一家直播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然而,11月10日清晨6時許下播后,他在租住的宿舍中突然猝死,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據李某霖的父親表示,從10月14日到11月5日期間,他的兒子在白班工作,而從11月5日到10日則是夜班。據室友和同事的反映,李某霖的直播一般持續9到10個小時,時間并不固定。然而,公司現在卻推托稱他并非在職人員。李先生表示,據派出所和醫院的說法,李某霖的死因被認定為非正常死亡。學校在學生實習期間購買了保險,目前正在與保險公司聯系通。
據李某霖社平臺賬號的直播記錄顯示,他從10月15日開始直播,11月5日起則開始晚間直播。然而,該直播公司的法人張先生在11月15日下午向記者表示,公司與李某霖之間并不存在雇傭關系,也不會給他開實習證明。張先生表示:“沒有雇傭關系,小孩是在家里(租住地)猝死的,他還有其他兼職。跟我們沒有關系,他不在上班時間。他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張先生稱,警察已經介此事,如果有需要可以起訴到法院,并且公司已經支付了5000元金作為人道主義援助。他還提到,李某霖從直播收中。張先生說:“他都熬了好長時間的夜了,本來是白天播的,什麼時候改晚上播的,我們也不清楚,只有后臺才能看到他在打游戲。”最后,張先生列舉了四點以澄清直播公司與此事無關:第一,他是在住的地方死亡的,不是上班時間;第二,他住的地方不是由公司提供的;第三,公司與李某霖之間沒有勞關系;第四,公司沒有任何剝削他的行為。
11月15日下午,澎湃新聞多次聯系平頂山職業技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應用系,然而三次電話均無人接聽。通過查閱相關資料和分析,我們發現這個事件存在一些疑點和爭議。首先,這位大學生的工作是否屬于直播公司的業務范圍?如果是的話,那麼直播公司應該對員工的健康負有一定的責任。其次,如果這位大學生的工作不屬于直播公司的業務范圍,那麼直播公司是否有權利介此事呢?此外,我們也注意到了一些其他的信息和證據。例如,有網友料說這位大學生在直播期間曾出現過不適的況,但直播公司并未采取任何措施來幫助他緩解癥狀。這也引發了人們對直播公司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的質疑。
綜上所述,這個事件需要更多的調查和解釋。我們需要更多的證據和信息來了解事件的真相和細節,同時也需要對直播公司的行為進行評估和反思。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應該保持客觀、理和尊重的態度,不要輕易地做出武斷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