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檔法治報道節目曝了一起《大學教師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法破門強制執行》的案件。據報道,2007年,李越(化名)在北京房山區將一祖宅以8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大學教師王樺。據《法治進行時》披,李越賣房是因為當年父親患癌,家庭陷經濟困境。當時,來到田各莊村購買房屋,與王樺達了一致。2007年8月8日,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書》,并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城關街道辦事某村村民委員會蓋章,該村委會收取了王樺3000元。

然而,2018年,李越決定將祖宅買回,但王樺不同意,于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王樺則認為,“我購買房屋并居住已經12年,對方的起訴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然而,2019年,法院認定王樺并非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集經濟組織員,因此他不備購買農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權利。法院判決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無效。在過去的5年里,各級法院共作出了17份判決,但王樺拒不承認并拒絕執行這些判決。最終,法不得不采取強制措施,破門而,強制執行騰退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