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曾在名列前茅的名牌大學擔任副教授的退休學者,我王樺。” 王樺(化名)面對攝像機自信地介紹著自己。“在學領域,我想自認還算過得去,當然,我們都應該對法律保持尊重和遵從。” 背后的記者回應道。不久前,這段對話發生在一檔法治報道節目中,主題是《大學教師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法破門強制執行》。

故事可以追溯到2007年,李越(化名)在北京市房山區田各莊村有一祖宅,當年以8萬元將其祖宅賣給了大學老師王樺。2018年,李越決定回購這祖宅,但對方不同意,于是李越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九派新聞獲得了與該案相關的法院判決書。2019年,法院審理并宣布,雙方簽署的《房屋買賣協議書》無效。法院認為,王樺并非該村集經濟組織員,因此不應有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為城市居民,備購買農村宅基地上房屋的資格。

在接下來的5年里,王樺不斷提起上訴,各級法院相繼作出17份判決,但對這些判決都予以否認,并未履行法院的決定。最終,法采取強制執行的手段,強制騰退了房屋。經過16年,位于北京市房山區的祖宅重新回到了李越手中。九派新聞聯系到李越,但他拒絕了采訪。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提出了一些辯解。法院的裁決文件顯示,2019年的第一份判決確認了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效。第二份判決決定了宅基地和房屋的騰退。對于這一判決,王樺不服,并提起了再審申請。然而,2020年10月16日,法院駁回了的再審申請。

通過《法治進行時》的報道,我們了解到,王樺對這一判決持不同意見,多次上訴卻未能改變結果,最終導致案件長時間得不到解決。在最終強制執行階段,法通過破門的方式進,將王樺帶出院子,并對房屋進行了強制騰退。在節目中,北京市房山區法院執行局的副局長李表示,“今天這個案子已依法強制執行完畢,已經將房屋騰退給申請執行人。我們執行局也會不斷地加大執行力度,來充分地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此案的背后反映出了一系列關于農村宅基地合同糾紛的問題。研究發現,這類案件往往涉及到出賣方的不誠信行為,且主張合同無效的原告大多是出賣方。此外,合同訂立到訴訟的時間度較大,而且多與征收拆遷利益有關。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文件中提到,在確定合同無效后的財產返還或折價補償中,要據誠實信用原則合理分配,不能使不誠信的當事人因合同無效而獲益。從這個案例中,我們看到了一種特殊況下法律與實踐之間的沖突,也引發了對于農村宅基地問題的深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