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姐終于搬進了新樓房,這是在外租房5年后的喜事。作為的弟媳婦,我們當然要去祝賀的新居。今天上午,我們準備了2只白條,價值69元,還有2條鯉魚,36元,一箱王老吉60元,另外還買了一箱6個核桃,55元。除此之外,我們還用紅包單包了1000元現金。到了大姑姐家,外甥媳婦忙著炒菜做飯,一家人圍坐在一起吃飯。飯間,姐夫突然問起了我們一家4口每月的工資況。老公實實在在地回答說,他的工資是7500,我的工資是5800,兒的工資是5300,而婿的工資是6000。姐夫聽了之后說,你們一個月收2萬多,吃喝不愁,錢花不完。我馬上反駁說,城里的生活本高,每個月的開銷也很大,本沒有剩余的錢。吃喝拉灑,柴米油鹽,水電費,房貸,單位上的紅白喜事,再加上小孩的開銷,這些都需要花費。兩家人熱熱鬧鬧地吃完飯,老公喝多了酒,就先下樓風。接著,外甥、外甥媳婦、姐姐和姐夫送我們。我說不用送了,因為拐彎就是電梯。姐姐一家幾口站在門口和我們揮手告別,但就在我們轉過彎的時候,外甥媳婦卻大聲說了一句:您小舅也夠摳門的,掙2萬,干的拿來1000,咋著都該再送個冰箱,電視機。兒氣得大罵,認為這一家子都很刻薄。而婿則沒有說話。我真希能夠把我吞下去,因為我覺得不應該帶著婿去,而在婿看來,我婆家的兄弟姐妹關系一直很好。外甥媳婦的一番話,讓我們到尷尬。難道1000元真的不夠表示我們的祝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