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堅持并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推調解工作融訴源治理大局,以能司法引領,共同繪制多元解紛的新“楓”景。法治建設不僅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通過依靠群眾智慧力量,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人民法院的調解工作為了解決矛盾糾紛的“防線”,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訟之前。2022年,全國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調各類矛盾糾紛1494萬件,其中人民法院委派委托人民調解功675萬件。全國法院特別是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扎實履行指導人民調解法定職責,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和調解組織的協調配合,推調解工作扎實有效開展,推訴源治理取得良好效。在浙江省,矛盾糾紛首先推送到平臺,由社會調解力量先行化解,調解功的促即時履行,也可以依法申請司法確認。這一做法使得大量矛盾糾紛得以在前端得到化解。從2018年至今,全國法院累計在線調解糾紛5011.6萬件。今年上半年,平均每個工作日有6.5萬件糾紛在線調解,每分鐘有85件糾紛功調解在訴前。人民法院不僅是案件的審理者,也是延審判職能,為源頭治理和多元解紛方案的提供者。要從源頭上減訴訟增量,必須推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以新時代能司法理念為指引,進一步強化訴源治理,深化訴調對接,提升調解質效,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就地實質化解。各金融機構標準不同,金融秩序如何規范?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全面提升法院與銀保監機構對接渠道,與盤龍區銀行保險業人民調解委員會、云南省銀行業協會、云南省保險行業協會共同立“金融糾紛矛盾調中心”,加強各專業解紛力量通聯系,指導轄區金融機構制定統一的糾紛調解流程及辦理尺度,推“法院定標準、業先調解、機構相銜接”的金融糾紛調工作格局。法院還通過引專業法、吉林省保險協會、長春市法學會保險法研究會和公益律師提供網上咨詢和遠程指導服務,實現線上面對面連接對話,一協同開展調解工作。調解服務不僅是法院的職責,也是社會治理系的一部分。通過法院與社區、行業專家等各方的合作,調解服務將更加全面,有效地推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