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錢歸誰所有?民法典給出答案

春節期間,小朋友們最期待的事莫過于收到長輩贈送的歲錢。然而,很多小朋友的歲錢卻被父母拿去“存著”,引發了不爭議。那麼,究竟歲錢應該歸誰所有?父母能否支配孩子的歲錢?下面就來看看民法典是怎麼說的。

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長輩給晚輩的歲錢屬于贈與行為。只要晚輩或其父母表示接,那麼歲錢就屬于晚輩所有。因此,父母不能隨意支配孩子的歲錢。

據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可以為了孩子的利益而使用歲錢,比如學費、買服等,但不能用于家長自的消費。

此外,民法典還規定了未年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八周歲以上的未年人可以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包括使用自己的歲錢。而不滿八周歲的未年人則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因此,家長可以幫助孩子管理歲錢,但不能隨意使用;孩子在購買學習用品、小玩等與年齡、智力相適應的行為時,可以自由使用歲錢。總之,歲錢歸孩子所有,父母只能幫助管理,而不能隨意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