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職責定位、嚴格依法、人民至上是實現“高質效”的基本要求和價值追求。在檢察辦案實踐中,我們應該始終堅持這些原則,以符合價值判斷的好效果為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必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到公平正義。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最高檢黨組提出要讓“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為新時代檢察履職辦案的基本價值追求。然而,實現“高質效”并不只是口號,關鍵在于真正落實到實踐中。
實現“高質效”的基礎是質量和效率,目標是符合價值判斷的好效果。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堅持職責定位、嚴格依法和人民至上。堅持職責定位意味著我們要增強辦案的主、互和能。明確職責所在是實現“高質效”的基本點。《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檢察機關的“四個定位”,要求我們充分認識到檢察職責的獨特,并全面充分履行各項職能。
實現“高質效”還需要嚴格依法。作為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司法機關,我們必須始終嚴格依法辦案。要系統把握法律規定,將每一部法律、每一個條文都作為整去理解和把握。同時,我們還要準確把握司法政策,在法律相對穩定的前提下,跟時代步伐,回應新的形勢,將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轉化為司法政策。
實現“高質效”需要堅持人民至上。我們要牢牢把握檢察機關的人民屬,將人民滿意作為檢察辦案的本標準。要關注群眾心的樸素正義,讓“高質效”更加可。我們要走好黨的群眾路線,通過基層一線的辦案實踐,富社會閱歷、積累實踐經驗。同時,我們還要用群眾語言講好檢察故事,讓人民群眾能夠切實到檢察機關維護公平正義的努力。
在實現“高質效”過程中,我們還要不斷深化改革,完善相關配套機制,消除政策困,解除思想顧慮,構建上下循環良好格局。只有堅持職責定位、嚴格依法、人民至上,我們才能夠真正彰顯“高質效”的基本價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