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有效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的作用,郭杜司法所采取了一種創新的調解工作模式——“1+2+3”。這種模式在各村(社)推行,包括一個村(社)、兩種工作模式(線上+線下)、三位員(調解員+信息員+網格員)。通過推行這種模式,郭杜司法所功打通了服務群眾的“綠通道”,下面就讓我們來講講們的二三事吧。
“娜姐”來幫忙團隊是郭杜街道第二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員薛娜和的“娘子軍”。他們扎在基層一線,數十年如一日,始終以飽滿的熱服務群眾,將“心系社區,暖居民,為居民解愁,讓居民滿意”的工作追求付諸于行,得到了北街第二社區廣大居民的認可。他們的口號是“有事找‘娜姐’”。在生活中,人們常常會被一些瑣事困擾,這些問題雖然不至于打司,但要解決起來也不容易。正是這類糾紛發生在我們邊,而“娜姐”來幫忙團隊正是以解決這些問題為己任。
與群眾打道,需“”更需“心”。薛娜說:“在社區調解工作中,我們接到的事經常是復雜無序的,我們能做的就是用我們的耐心、細心、心,當好居民邊的熱心人,梳理問題、調解矛盾,讓大家舒心。”舉個例子,有居民反映空調外機噪音擾民,娜姐通過聯系房東和當事人,經過中間協商調解,及時對空調外機進行維修,大大降低了噪音擾民的況。另外,小區兩家小孩打鬧導致一方小孩面部輕微傷,之后在賠償上有一定爭議。為避免矛盾擴大,“娜姐”和小區網格員及時介,查看小朋友傷勢并從醫院診斷證明了解小朋友況,通過調解,一方愿意賠償小朋友醫藥費用,并當場支付小朋友三個月藥費,雙方達和解。
在過去一年中,除了日常工作外,“娜姐”來幫忙團隊大部分力都用在調解矛盾糾紛上。形形、各式各樣的案件層出不窮,包括房屋水、鄰里糾紛、婆媳矛盾、占道停車,各種噪音污染等等。好在“娜姐”很給力,這些難題都能一一化解,真正實現了“小事不出小區,大事不出社區”的目標。
下一步,郭杜司法所將繼續發揮“1+2+3”調解工作模式的作用,整合各方資源,建立協作配合、干高效、便民利民的人民調解機制,致力于做強人民調解工作品牌,為基層社會治理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