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基層社會治理,并在各地大力推進城鄉社區創新。那麼,什麼是區治理創新?回答這個問題可能會有很多答案,有人認為它可以是治理系的重構,治理方式的改進,治理項目的拓展,治理效率的提高......這些都可以視為社區治理創新。

然而,從社區建設到社區治理,再到社區治理創新,一個重要的特征應該是理念、做法和效果的系統轉型升級,即從僅僅服務群眾階段向組織群眾的重要轉變。四川大學都市新時代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研究基地研究員許寶君在《找回居民:新時代基層治理價值重塑與深度轉型》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很好的闡述。

基層治理遠離群眾是與黨的群眾路線相悖的,找回居民是貫徹和踐行群眾路線的必要選擇。強調找回居民不僅意味著為居民服務、滿足居民的需求,也意味著要組織居民參與,發揮居民的能作用。片面強調服務而忽視參與則會違背群眾路線的本質要求,也無法實現共建共治共的基層治理目標。

新時代,居民的質生活條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風險聚焦基層,基層社會面臨的形勢比以往更為復雜。這就需要充分調居民的積極,把居民組織起來開展服務和自治,而僅僅依靠政府是無法應對眾多的社會問題的。因此,在新發展階段,組織居民比服務居民甚至更為重要。

多年前,共和國的締造者在《組織起來》的講話中就談到,“組織起來我們就不怕任何困難,就會是孟夫子說過的‘無敵于天下’”。基層治理更多地要與群眾打道,善于組織群眾至關重要。社區工作者不僅要幫助居民爭取眼前的需求,更重要的是要關注居民的長和發展,使他們能夠功地組織起來。

社區中的人民首先要自己組織起來,找出他們共同的需求和問題,制定他們的共同計劃以滿足需求和解決問題。滿足社區需要、解決社區問題和組織居民參與社會政策變革,提升居民的社會意識,促進人的發展,是社區工作的雙重重點。將居民組織起來的作用主要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增強居民的歸屬和凝聚力。現代社會是高度個化、原子化的社會。將居民組織起來有利于增進居民之間的互互通,重塑信任、規范和網絡等社會資本,打破個孤立的局面,提升居民的歸屬和凝聚力,使基層治理從碎片化向整化邁進。

其次,增強居民自我行的能力。個參與的熱和效益不高,決定社區事務和權力的行者是組織化的個。個組織有利于加強居民與政府的對話,更好地承接公益服務,為政府放權創造條件。

最后,富居民自治的形式。村(居)民自治是基層治理的核心容,費孝通先生把居民自治作為社區建設的目標。提升居民自治效能,關鍵在于探索有效的實現形式。將分散的居民組織起來,讓居民依托組織開展自治,是對自治形式的一種創新,有利于降低自治重心,深化自治實踐,提升自治力。

總之,有積極能的公民不應只是納稅人和公共服務的消費者,更應為社區公共事務的參與者和治理者。新時代的群眾路線不僅要注重服務群眾,也要注重激發群眾,基層治理面臨從服務居民到組織居民的深層轉變。一味地強調服務只會養等靠要的懶惰思維,使居民的依賴意識越來越嚴重,最終變“飯來張口,手”的“巨嬰”,寧愿坐,也不愿開展自治。這是我們不愿意看到的,也是要堅決杜絕的。強調找回居民,重在找回居民的參與意識、責任意識、公共意識,其關鍵是要把居民組織起來,增強居民獨立解決問題的自我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