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要找我,大事找我沒用!”這樣的基層干部,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在“半米墻,七條人命”的慘案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既不是兩個殺人兇手,也不是各層干部的不作為,而是西坪鎮司法所所長趙樹立的幾句話。
趙樹立在村干部找到他后的回復是:“我說小矛盾你們村里邊先調解,村里邊調解不了再說。”從理上來說,這句話還是可以理解的,畢竟是鎮上的干部,村里的矛盾盡量讓村里解決,這本并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這個村干部為什麼會無緣無故給鎮上領導打電話呢?明顯是因為解決不了問題才找他的啊,這句話的意義何在?難道是為了彰顯自己級別夠高嗎?
趙樹立對張天印喜歡去法院告狀的行為有極大的惡,認為他是個麻煩的人。他曾經被法院去,把張天印接回來。這樣的人真的適合擔任司法所所長的職位嗎?
趙樹立認為自己的職責是解決“重大、疑難、復雜”的矛盾糾紛,而張德與張天印兩家因宅基地而引發的糾紛并不算重大、疑難、復雜。但是,這已經涉及到3條人命,難道還不重大嗎?如果他真的認為殺人命案不歸他管,那麼小事不要找他,大事找他也沒用,他存在的意義何在?
趙樹立認為調解工作本不重要,認為有些人激殺人,無論你在旁邊還是不在旁邊,他們都會殺人。但是事實上,如果村干部、鎮領導能早一點對這兩家的矛盾進行調解,本不可能演變如此慘案。在父母死亡大半年之后,張科才決定自己手實施報復,這難道是“激殺人”嗎?在這麼長的時間里,基層干部是否有關注過此事,是否有進行過調解呢?既然沒有調解,有資格說“調解也沒有用”嗎?
趙樹立作為一名資深人民調解員,從1997年開始在西坪鎮司法所上班,表示自己“憑著一腔熱”做這份工作。當被問及從張平、張科殺人案中是否總結出什麼時,他說“用不著總結”——“要總結也是上面說的那樣:加強法律宣傳和普法教育……”如果我們的基層干部都是這樣,那他們的存在又有何意義呢?
基層干部應該承擔更多責任來解決問題,而不是推卸責任或不作為。他們應該積極參與解決糾紛,提供有效的調解和幫助,以避免悲劇的發生。只有這樣,他們的存在才能真正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