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社會中,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對于公務人員來說,在維護社會治安的過程中更是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來作,不能隨意使用暴力,否則就是犯了法律。然而,最近出現了一則視頻,視頻中一名警在執勤過程中因為一名騎車人沒有戴頭盔就上前將其打倒,導致該騎車人傷的事件。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警為了執法到底可以用什麼方式呢?

一、事經過

最近,一段監控視頻在網上瘋傳,視頻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名警在執勤過程中攔下一名騎電車的騎車人。當警讓其下車接檢查的時候,騎車人卻一直低著頭沒有理會警的要求,還主將電車往后開。這時警上前制止,并讓其接檢查,但騎車人突然加速逃離現場。警立馬騎著托追了上去,一直在大聲的警告騎車人希其停下來,但騎車人卻置若罔聞。最終警將其攔下來,在檢查的過程中發現騎車人沒有戴頭盔,但騎車人認為警沒有前方示意就擅自檢查他,因此拒絕接檢查。面對這樣的況,警應如何理呢?

警必須依法理,因為騎車人的行為已經犯了通規則,而他也沒有配合警的工作,這樣是不能上路的。因此警當場將其控制,并依法理。

二、警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就在警制止騎車人逃跑時,警拿出了警,并且沒有給騎車人任何警告就直接將其打倒,還用警對其頭部進行攻擊,導致騎車人當場傷。據目前的法律規定,警在執勤過程中可以檢查沒有戴頭盔的騎車人,并要求其下車接理。但在此之前警必須進行前方示意,也就是在騎車人前方大致三十米的地方做出停車檢查的手勢。視頻中可以清楚看到警并沒有做出前方示意的手勢就擅自檢查騎車人,這樣的作是違反通管理規定的。在此基礎上騎車人確實也沒有配合警的工作,這樣的作是違法的。警可以據相關規定,先將騎車人的車輛暫時扣留,然后帶其到通隊接進一步理,而在整個理的過程中必須做好相關的記錄工作,保證整個理的過程合法公正。然而警并沒有這樣做,而是擅自使用警力,這樣的作是違法的,也是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罰法》的相關規定,也就是涉嫌了妨礙公務罪。

三、如何看待警的執法行為

現在的警執法工作已經越來越規范和科學了,在保障公民的通安全的同時也做到了文明執法。然而像這樣的事卻時不時會發生,一旦發生就會給社會治安工作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也容易引起公眾的不滿和誤解。然而我們也要看到,像這樣的事,肯定是極數,絕大部分的警在執勤過程中都是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在這樣的事之后,我們也不可以就此概括警的工作,而是要給予足夠的理解和支持。對于警來說,在執勤過程中確實會遇到各種麻煩和意外,也希社會的各界人士可以多一些的理解和支持,畢竟他們的工作是為了社會的安定和人民的安全。

結語

在當今這個特殊的時期,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應該要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做到不輕易犯法律,也要學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覺得自己到了不公正的對待,可以通過投訴的方式來維護自己。對于公務人員來說,更是要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和程序來作,不能隨意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們一定可以生活在一個更加和平與法制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