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事件在12月6日得到了呂梁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的通報,對治超員的理結果包括停崗調離崗位和責令站長進行檢查。然而,當事司機對此表示不滿意,他只要求治超員公開道歉,并賠償一元的打印費用,這個要求并不過分,但未必能得到滿足。通報中沒有提到治超員撕毀超限證的況,也沒有對治超員言行前后矛盾的況進行說明,只是含糊其辭地停崗調離崗位。這樣的理結果缺乏誠意,甚至不如不公布,對社會影響也不利。沒有認真反思,沒有深刻的心得會,沒有有效的教育,這樣的理結果不能稱為悔過。通報避重就輕,輕描淡寫,罔顧事實,這樣的通報無法讓人滿意。

按照一般治超員的思維方式,如果發現車輛存在超限證過期或作假等況,應該第一時間扣留證件,以保留證據,為依法執法提供依據。但這位治超員的做法讓人難以理解,直接撕毀超限證似乎不應該是治超員的職責。如果是司機做出這樣的事,很可能是假證。這起事件有些像商家收到假幣的況。如果是假幣,商家可能會憤怒地撕毀,但如果商家故意將真幣當做假幣,打消費者,那就不對了。從目前的況看,該治超員很可能撕毀的是真證,盡管該超限證沒有經過鑒定,高速收費公司也沒有在通報中提及,我們不能妄下結論,但事態發展的趨勢似乎不利于治超員。

無論是真的超限證還是假的超限證,撕毀都是不合適的行為,表現出態度問題。希呂梁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能認真調查此事,真實還原事件經過,并據嚴重程度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或調離崗位。廣大網民不能接罔顧事實、避重就輕的通報方式,我們不希被愚弄,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