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渡鎮發生了一起城管戶把電瓶車強行推走的事件,引發了爭議。當地城管回應稱,他們之所以推走電瓶車是因為當事人沒有佩戴頭盔,而爭執是因為有人酒后辱罵了城管。此外,城管還表示他們與派出所聯合執法,但當事人看到他們后逃回家,城管便追了過去。然而,有人質疑城管戶直接推走車輛是否在執法范圍,認為這等于是戶搶劫,城管是否有權利進行直接罰,以及他們與派出所的聯合執法與當事人未戴頭盔有何關系。

城管的執法范圍一直備關注和爭議。一些人認為,城管的主要職責是協調和調度,輔助其他部門進行執法,比如管理商販、擺攤、維護衛生和巡邏等,但他們是否有權利戶強行推走車輛仍存在爭議。對于這個問題,筆者不能給出確切的答案,因為對城管的執法范圍了解有限。

然而,無論如何,城管執法應該符合法律規定,并且要遵循合法程序。如果有人違法規定,應該由警部門進行罰,而不是城管直接行使罰權。城管的職責應該在協調、管理和維護城市秩序等方面展開,而不是直接進行執法。因此,城管戶強行推走車輛的行為引發了公眾的質疑和不滿。

此外,城管與派出所的聯合執法是否與當事人未戴頭盔有關也存在疑問。據常規況,警部門應該負責違章行為的罰,而城管的職責是輔助警執法。因此,城管與派出所聯合執法的況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越職權的行為也需要進一步調查和澄清。

總之,城管執法權力的合法和合規是一個公眾關注的焦點。在理類似事件時,城管應該遵循法律程序,并確保執法行為的合法和合理,以維護社會秩序的同時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