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遼白塔區城管與市場監管局聯合開展了對冥紙冥幣銷售行為的檢查專項行,引發了廣泛討論。央廣網的評論指出,城管沒收冥紙冥幣于于理講不通。但是,我們是否可以認同這樣的觀點呢?

首先,祭祀祖先作為千年傳統,何時變了陋習呢?在清明節、中元節等傳統節日,祭祀祖先和緬懷先人是我們中國人的傳統習俗。燒紙、上香是人們表達哀思的方式之一,應該是無可厚非的。

其次,店家銷售的冥紙冥幣并不屬于商品,屬于非法經營行為,應該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行政罰。城管將售賣和焚燒冥紙冥幣歸類為“封建迷信”,在理上都難以合理解釋。沒收冥紙、批評教育,甚至罰商戶都屬于過度執法。

第三,如果城市管理部門在聯合執法中得到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授權,他們就有權理日常巡查中發現的非法經營問題。城管是否有權利沒收店品?城管的職責是管理城市公共場所的違規違紀行為,與店品的監督管理無關。店品的監管應由工商質檢部門負責。因此,城管濫用職權,簡單暴,為所為的況為何屢見不鮮?

過年春聯是中華傳統的一部分,之前有新聞報道稱城管撕掉了商戶門口的春聯,并告知其影響市容。更離譜的是,有商戶門前懸掛的國旗也被城管拿掉,并被告知影響市容,最終城管竟然將國旗扔在地上。城管的執法標準到底是什麼?城管的權力為何如此擴大?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需要進一步思考和討論。城管是否應該包括沒收冥紙冥幣的權力?我們需要權衡傳統習俗和法律法規之間的關系,尋求一個平衡點,既能保護傳統文化,又能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這是一個需要深思考和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