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引發了不爭議,尤其是對于商家門玻璃上的廣告規定。一些臨街店鋪被要求不得在玻璃門側張廣告,這引起了不商家和市民的不滿。在經濟大力發展的當下,一些人認為觀而犧牲商業街上的宣傳效果是否值得。對于這樣的規定,有人質疑是否過于苛刻,甚至稱之為面子工程的表現。事實上,有些商家依靠門玻璃上的廣告來招攬生意,特別是一些殘障人士,他們靠著這些廣告也許只能每天賺取幾十塊錢,但這對他們的生計卻是至關重要的。因此,一些人對城市管理部門的做法表示不滿,認為這樣的規定讓一些老百姓陷了困境。有人甚至直言稱這種做法讓人到憤怒,認為這并不是人類所為。城市管理部門應該是為了整個城市的利益而服務的,而不是讓市民到困擾。因此,一些人呼吁城市管理部門應該傾聽市民的心聲,不要讓人文環境變得烏煙瘴氣,而是應該為市民營造一個更加宜居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