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綠化對于人居環境品質以及市民生活有著重要影響。近年來,各地高度重視城市綠化工作,并取得了積極效,城市綠化科學建設水平不斷提高,提質增效也取得了顯著進展。然而,也有一些城市在綠化工作中出現了一些不良苗頭和問題,被稱為“生態形式主義”。其中一些地方過度追求化和彩化,忽視了實際需求和綜合效益,一味追求四季有花和景觀的好看;一些地方盲目攀比,追求千城一面的綠化標準;還有一些地方注重建設而不夠重視管護,導致資源浪費。這種“生態形式主義”的傾向不僅使得綠化苗木非鄉土化、種類同質化、結構單一化,違背了生態系統的運行規律,也削弱了城市綠地的生態基礎功能。另外,一些城市在綠地園林景觀建設中引了大量外來植,增加了外來種侵的風險。此外,一些城市為了追求四季有花,廣泛種植會產生大量花和飛絮的植,對人群的健康產生了不利影響。這些不良現象和問題引發了群眾的不滿,也對黨和政府形象產生了影響。這反映出一些地方在城市綠化工作中的思想理念出現了偏差,政績觀錯位,形式主義、僚主義、功利主義盛行。同時,也說明城市綠化工作機制還不夠健全完善,在信息公開、項目預算、招標采購、施工管理、驗收結算、管理養護等關鍵環節存在短板。
為了破除“生態形式主義”,城市綠化工作需要堅持科學綠化的原則。2021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我們要尊重自然規律,堅決反對急功近利的行為,避免片面追求景觀化,切忌行政命令的盲目指揮,嚴進行離實際、鋪張浪費、勞民傷財的綠化工程。這要求我們正確認識和充分尊重自然規律、生態文明建設規律以及城市建設規律,堅持走科學、生態、節儉的綠化發展之路,堅持因地制宜、適地適綠、節約優先、量力而行。另外,破除“生態形式主義”還需要完善長效機制。城市綠化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規劃、城建、財政、環保、園林、林業等多個職能部門。從確定綠化地點、選擇綠化植到進行綠化工作,都需要科學規劃、系統謀劃和資源優化。我們需要統籌考慮生態合理、經濟可行以及群眾的獲得,兼顧當下和長遠,堅持質量和效益并重,構建各部門各職能的工作機制,實現協調合作。此外,還需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細化和規范城市綠化建設相關的法規和標準,進一步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審批和監管流程。
除此之外,破除“生態形式主義”還需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城市綠化建設涉及到社會關注度高、涉及面廣、關聯因素多、利益復雜等問題,需要紀檢監察機關發揮重要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對城市綠化領域的監督執紀問責,發現和糾正形式主義、僚主義、功利主義等問題,為城市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最后,城市的核心是人民,城市綠化工作的好壞需要以人民的滿意度來評判。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因此,城市綠化工作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理念,從實際出發,尊重科學規律,完善工作機制,樹立群眾觀點,踐行群眾路線,積極聽取民意、需求和效果,始終把人民群眾的需要和滿意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只有這樣,城市綠化才能更好地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獲得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