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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引人深思的城市故事中,曾經繁華的背后藏著一個關于權謀、背叛和法治的驚天。近日,備關注的焦點落在了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原委員李玉君(正局級)上。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李玉君被曝為“違法建設者的保護傘”,這一表述讓人不思索,權力的背后竟有這樣一把“傘”為違法者撐腰。

通報指出,李玉君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落實中央關于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問題整改部署搞變通,充當違法建設者的保護傘”、“借用管理服務對象房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他人巨額財”等方面。特別引人注目的是“充當違法建設者的保護傘”這一罕見表述。為了揭開“違法建設者的保護傘”背后的神面紗,我們可以回顧一下2019年廣州市紀委監委通報的一系列違法建設領域的典型問題。

在這些通報中,我們可以看到涉及花都區獅嶺鎮糧食管理所原所長于志剛的案例,他的行為揭示了“違法建設者的保護傘”的運作機制。據悉,于志剛在2011年至2014年期間未經批準違法占用糧食管理所土地,擅自建設廠房并騙取征地補償款。在2014年至2018年期間,他通過冒名簽訂虛假合同、出虛假承諾書等手段,功騙取了59.74萬元的征地補償款。這一案例揭示了一些違法建設者如何在找到“保護傘”,逃避法律制裁,為自己謀取私利。

除此之外,2016年北京市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通報中也提到了一些有關部門存在的審批“瑕疵”問題。在規劃實施階段,一些建設單位以批后超建、越線移位等方式違法建設,而規劃執法則顯得不夠嚴格,罰不夠徹底、不夠堅決。這為一些違法建設者提供了可乘之機,通過繳納罰款來規避法律制裁。

治理違法建設問題事關城市的發展、社會的公平和民生的福祉。倪星教授指出,治理違法建設是一場仗,需要依法治理、準施策,并建立長效機制。然而,在這場仗的背后,存在觀態度、僥幸心理的人們,以及基層不擔當、不作為、消極避責的心態。只有鏟除腐敗土壤,打破觀心態,才能真正治理違法建設,保護城市的寶貴資源。

這個城市故事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思考。它不僅關注了法治建設中的問題,還反映了背后一些違法行為的驅力。在治理違法建設的過程中,我們需要更多的決心、勇氣,同時也需要依法治理、建立長效機制,使城市真正為人們向往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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