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地鐵拍事件頻頻登上熱搜,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互聯網作為為大眾提供便利的平臺,現在也承擔起了維權的重要角。這起事件起因于一位子在地鐵上看見一位大叔蹲著玩手機時,手機正好對著,引發了拍疑慮。上前理論,大叔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同意讓子檢查手機相冊,本以為誤會會得到澄清。然而,子卻選擇在網絡上曝這件事,并給大叔上了莫須有的標簽。或許子的出發點是為了維護自權益,同時也想讓拍者到譴責,避免更多人到傷害。但事并未按照的預期發展,大叔沒有到網友的譴責,反而自己了輿論的中心。

在事件發酵的過程中,一些網友出了子的個人信息,比如姓名、年齡、學習經歷、社賬號等,將私放大鏡下進行不斷審判,結果了“社死”的害者。雖然子的行為在明知是誤會的況下,仍選擇將事放到互聯網上,無疑是錯誤的。但網友對的不斷聲討,是否正確呢?的社平臺照片被批評,社賬號被關閉評論,甚至所在的學校也到了指責。一只蝴蝶扇翅膀,卻引來了一陣龍卷風。

這名子揣測他人行為的行為無疑是不正確的,但無法掩蓋一個事實:被人在公共場合拍是讓很多孩深惡痛絕的。同樣在地鐵上,另一位孩也遭遇了拍事件,在拍攝視頻作為證據時,那名男子卻毫不愧,沒有毫悔改之意,當著孩的面刪除了拍的照片。正是因為這種擔憂,才導致一些人做出了過激的反應。但維權不應該通過“小作文”,而是應該通過合理的渠道。有律師表示,如果在公共場合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可能到侵犯,首先應該找到相關工作人員反映況,讓第三方介,調查是否存在侵權況。如果確實發現侵權行為,可以采取拍照、拍視頻、調取監控、尋找目擊證人等方式保存證據。在有證據的況下,也可以選擇起訴,讓對方停止侵權行為,并為此承擔責任。反之,如果被污蔑造謠,也應該利用法律武保護自己。

目前,該名子已經在公安機關介下向當事人當面道歉,并在網絡上公開道歉,當事人也表示原諒,但輿論并未停止。最初關注此事可能是為了為大叔聲討不平,希相關機構能正視此事,為大叔正名。然而,事件失控,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無節制地攻擊、辱罵當事人,指責所在的學校,甚至控訴實習的單位。現在學校已經回應,公司解雇了已經到了懲罰,為什麼還有人對不知疲倦地攻擊呢?最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起草了《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無疑是對公眾網絡言行的警示。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是非曲直自有公道,口誅筆伐是不可取的。能原諒別人就盡量原諒吧,被誤解的大叔選擇原諒并以善意對待,或許才是對這類事件正確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