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人際關系時,我們不能簡單化或絕對化,而是要嚴格區分不正派的行為與行為的當事人,做到對事不對人。這是理復雜人際關系的重要原則之一,以免陷“孤家寡人”的境。

當我們對不正派的行為到厭惡和惡心時,我們應該保持這種,但對人要保持尊重。在往對象努力追求目標時,作為,我們應該提供支持。畢竟,人們有質需求是正當的。如果我們能幫助他們擺借用他人權勢的機,并提出符合原則的建議,那麼這一切都是合合理的。

總之,當們劃出原則界限,切斷利用與被利用的關系,讓它們停留在原則之外,我們就不會到被利用。僅僅簡單地回絕一件事只會使關系更加復雜。如果一個對不正派行為到厭惡和被利用的覺,那麼這是一種寶貴的,我們應該小心地保護。如果一個沒有這種,那麼可能會在人、朋友或一些老“關系戶”面前失去原則立場,為一個可悲的被利用者。

當面對不正派的行為時,如果沒有厭惡,久聞不知其惡劣程度,就極易向甘之若飴的地步。那些對幾句奉承就到飄飄然的,如果沒有原則地為人辦事,就會從被利用的位置上慢慢開始利用別人,逐漸形相互利用的關系。

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化或絕對化這種,而是要嚴格區分不正派的行為與行為的當事人,對其行為要持厭惡和惡心的態度,但對人要保持尊重。這是我們理復雜人際關系時的重要原則之一,以免陷“孤家寡人”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