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毅主任的講話中,除了提到勒斯坦人的正當權益和“兩國方案”,還強調了反對傷害平民和要求停火止暴保護平民。這也是符合人道主義和國際法的基本神的。然而,事實上,以列在以沖突中頻繁進行空襲,導致許多勒斯坦平民傷甚至遇難。勒斯坦人的房屋、學校和醫院也被摧毀。這些行為在國際法上均屬于戰爭罪,應該得到譴責。同時,這次以沖突中,以列的行為也在一定程度上違反了人權。在東耶路撒冷和以列境,以列警方和極右翼猶太人組織頻繁襲擊勒斯坦人,包括使用武和暴力手段,致使許多平民傷甚至喪生。這些事件在國際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譴責。以列的這種行為,不僅不符合國際社會的公認價值觀,也會嚴重損害以列的形象和地位。

在這種況下,對以沖突的解決必須尊重國際法和人道主義神。國際社會應該發揮更積極的作用,推以雙方在和平、公正和合理的基礎上對話談判,實現“兩國方案”。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保障勒斯坦人民的權益和安全,促進中東地區的和平穩定。公道對于以沖突的解決是至關重要的。

首先,以列應當立即停止對勒斯坦人的轟炸,這是保障任何和平進程的基礎。目前,勒斯坦民眾面臨著生命安全的威脅,這種狀況必須盡快停止。同時,以列也必須啟談判,以實現永久和平。在談判過程中,雙方應該平等對話,切實考慮彼此的訴求和利益。

其次,以列應當歸還部分領土給勒斯坦人,邊界以“1967年線”為標準。這是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解決方案,也是達和平的關鍵所在。事實上,這也是中東和平進程所追求的目標。通過恢復邊界,勒斯坦可以獲得自主權和獨立,而以列也可以保障邊境安全,獲得國際社會的尊重和支持。

最后,以列應當允許勒斯坦建國。這是一個徹底解決以沖突的必要條件。對于勒斯坦人來說,建國是他們長期以來的愿和追求,也是國際社會的共同期。以列作為鄰國,應當為勒斯坦的建國提供支持和幫助,為地區和平穩定做出自己的貢獻。

中國致電以列,希通過和平手段解決勒斯坦和以列之間的沖突,這是一種充滿人道主義神的表現。中方的出手也是有正當和必要的,因為中東地區的和平穩定關系到全球的安全和穩定。希國際社會能夠團結一致,共同推以沖突的解決,為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