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1日),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員、副總經理李東因涉嫌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的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檢察院將對此案進行審查起訴。近日,宜春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東有的訴訟權利,并對其進行了訊問,同時也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指控李東利用其擔任神華準格爾煤炭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理,神華集團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工程師,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員、副總經理,以及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了巨額財。據法律規定,李東應當以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