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日電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有關負責人解析“措施”以堅決防范和遏制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因為礦山安全生產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近年來,我國多地煤礦長時間高強度生產,設施設備超負荷運轉,再加上我國礦山安全基礎薄弱,風險患不斷增大。為此,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并舉行新聞發布會解讀該措施。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副局長張瑞庭表示,這些措施的出臺對扭轉當前礦山安全事故多發連發勢頭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約束。其中一個重要特點是堅持失職追責,明確企業實際控制人、部門監管人員、屬地政府的安全責任,全面筑牢安全生產嚴防線。來說,對同類重大事故患反復出現、礦山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不滿足規定要求,或者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會依法責令限期整改直至停產整頓,并嚴肅追究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此外,為構建“不敢瞞”“瞞不住”的長效機制,礦山企業將在井口、主要作業地點安裝視頻監控,所有井人員必須攜帶標識卡,同時鼓勵社會公眾和礦工通過多種形式進行舉報。對核查屬實的舉報,最高可獎勵30萬元。同時,對事故企業列嚴重失信主名單,對虛假證明參與瞞報事故的相關單位進行嚴肅理。

最后,為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素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將加快修訂《礦山安全培訓規定》,從制度層面明確礦山“五職”礦長每年接專門安全教育培訓,嚴格礦山安全培訓機構執業能力檢查,加強礦山安全培訓管理,嚴格執行教考分離。這些措施將有助于扭轉當前礦山安全重特大事故多發連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