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布了最新的酒駕標準,并將于2024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一標準名為《生樣品、尿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的頂空-氣相譜檢驗方法》(GB/T 42430-2023),是全國刑事技標準化技委員會在基于先前行業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而制定的。

新標準為機車駕駛人含量檢測提供了技依據,并且不僅適用于酒駕,還可用于其他更廣泛的場景,如五種醇類質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檢驗、醫療急救檢驗、科學研究等。此舉將進一步支撐法律和強制國家標準的落地實施,為各類鑒定機構開展中酒含量檢驗技工作提供了標準方法。

新國標相較于舊國標在違法程度和罰力度方面有所提升。首先,新標將中乙醇的含量分為三個等級,而舊標只有兩個等級。此外,新標將飲酒駕駛的上限從50mg/100mL降低到了20mg/100mL。也就是說,只要中乙醇含量超過了20mg/100mL,就屬于違法行為。同時,新標更加準確,規定了兩種檢測方法:氣相譜法和電化學傳法。而舊標只規定了氣相譜法作為實驗室檢測方法,沒有規定現場檢測方法。此外,新標還據最新的科學研究和統計數據,將中乙醇含量與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間的換算系數從2100調整為2300,更加符合中國人的質和代謝特點。

針對酒駕違法行為,新標也明確了相應的罰標準。對于飲酒后駕駛機車的違法行為,將以暫扣六個月機車駕駛證和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如果再次飲酒后駕駛機車,則以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車駕駛證。而對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機車的違法行為,將以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罰款,并吊銷機車駕駛證,五年不得重新取得機車駕駛證。

與飲酒駕駛相比,對于醉酒駕駛的罰更為嚴厲。醉酒駕駛機車的違法行為將被公安機關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吊銷機車駕駛證后的五年,不得重新取得機車駕駛證。如果是醉酒駕駛營運機車,則約束至酒醒后吊銷機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不得重新取得機車駕駛證。如果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車導致重大通事故,并構犯罪行為,則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終吊銷機車駕駛證。

這一新標準的發布將有助于嚴厲打擊酒駕違法行為,保障公共安全。同時,也提醒廣大駕駛人要自覺遵守通法規,杜絕酒駕行為的發生,以確保道路通的安全。來源:上海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