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中央宣傳部辦公廳、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共青團中央辦公廳、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辦公室、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無償獻者激勵獎勵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急發〔2023〕20號),在國家缺的時刻,強調了激勵無償獻者的重要,并期各地能夠真正落實“三免”政策以確保無償獻者的權益。這一通知的落款中包括了全國總工會,引發了人們對工會職責的思考。

通過查詢工會的概念和職責,我們了解到工會是以保護勞工團結權和勞工團權益為主旨的社會組織。然而,在面臨勞資糾紛、下崗失業、工傷工亡等問題時,人們往往無法看到工會的影。這也引發了對工會工作容的疑問,究竟他們在忙什麼?難道只會發放資嗎?

然而,當工會與其他六部門聯合發文,鼓勵社會無償獻時,我們也到了他們的努力。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各項工作,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不能忽視自的本職工作。工會應該認真履行職責,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努力化解職工與企業、職工與社會的矛盾,讓職工生活幸福,讓社會和諧穩定。這才是工會組織的真正意義。讓我們一起思考,工會應該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