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在北京的國企高管違法開除了公司的男員工,而當男員工不服并前去爭辯時,這位高管直言不諱地表示“我就是違法了,你能怎麼樣我?我仲裁有人,我讓你兩年找不到工作,狂妄至極”。的囂張跋扈和口出狂言將法律踐踏在丑陋的臉下,這讓人們不要問,究竟是什麼給予了這樣的權利?

網友們紛紛到這一切太過離奇,這樣不將法律放在眼里的國企高管,工會又在何方?網友們表示憤怒和無語,質疑勞法是否為了最輕的法律,才導致如此肆無忌憚?挑釁法律、知法犯法,這樣的國企高管應該到何種罰?這麼囂張地藐視法律,勞法究竟是在保護誰?

這樣惡劣的國企工作人員,真的以為法律無法制裁嗎?個人和公司打司的本固然不低,但也不能以此來欺負員工啊。網友們紛紛指出,如果如此猖狂地違法都不怕,還怕傳到網上嗎?這樣低本的違法行為,才會讓如此明目張膽地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