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涼山州普格縣流出一則“人居環境罰款標準”,該標準針對村民家中廚房衛生、被子疊放等細致生活細節提出罰款,引發了廣泛關注。然而,這一標準被質疑管控過寬,侵犯了村民的私生活。當地政府回應稱,此舉是為了改善環境衛生。

據傳聞,普格縣鄉鎮據村民日常生活行為制定了罰款標準,以督促村民養良好的衛生習慣。據標準,如果廚房碗筷不洗、被子不疊放整齊、蹲地吃飯等況發生,將面臨10-20元不等的罰款,并且重復違規將翻倍罰款。一經披,該標準立即在網上引發了廣泛熱議。大多數公眾認為,這種針對私人生活的細致規定過于寬泛,對個人自主權也存在侵犯。他們質疑這一標準屬于“越界管制”,不應該通過罰款手段過分干預村民的生活。

對于這一爭議,當地政府回應表示,罰款標準是基層組織出于改善村民居住環境、培養衛生習慣的考慮而制定的,并且屬于地方規定。他們希通過督促村民自覺遵守來改善鄉村衛生環境。

專家們呼吁,基層組織在制定規范時應該注意區分公共事務和私人領域,避免過度監管。他們認為,可以針對公共衛生環境提出規范,但不應該過分干預個人生活的自主權。同時,應該加強法治引導,據各村的實際況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而不是簡單地依靠經濟罰。他們期待各地進一步完善基層規章制度,建立適合本地實際況、順應民意的村規民約。同時,要保障民眾的知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使之真正為基層自治和治理的有效途徑,而不是束縛個人的刑事工。只有這樣,才能實現規則制定科學化、執行民主化,確保規章制度能夠為百姓所用、所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