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文明環境評比已經到了這個程度,衛生文明都可以理解,但是關起門來不疊被子,到底是影響了市容的哪一點呢?家中碗筷不洗罰款10元,蹲在地上用餐罰款20元……這是誰給予的權利?真的令人匪夷所思,也讓人到不安,是謠言嗎?

近日,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普格縣一份加蓋了村委會公章的《新農村麗鄉村行人居環境罰款標準》引發了大家的關注。發生該事的普格縣是一個農業縣,是以一個彝族為主,漢、回、壯、苗等數民族聚居縣,而且是一個剛貧的縣。

罰款的標準主要是:不疊被子罰款十元,碗筷不洗罰款十元,蹲地用餐罰款二十……經罰款后仍不整改,第二次檢查到可罰款翻倍。共14種況,罰款三元到二十元,條條有要求,款款有標準。相關人員回應,就是象征的收取十塊二十塊。這個收取的費用會拿給鄉鎮統一統籌,比如建一些垃圾池,買一些盆子、桌子來改善他們的環境。理由是,雖然貧了,但是有些人的居住環境差,要防止病從口

當地村委會為了讓人們改掉陋習,也真的是拼了。可是這種規定是否忽略了村民們的私權?想要提高村民們的文明素質,是否應該采取更加合理有效的方法。如果上衛生習慣改正不到位的,那一次就能罰上百元了,這簡直就是胡鬧,麗新農村的建設不應該拿群眾開刀。歷朝歷代似乎也沒有出現過這麼稽的事吧。不能一句為你好,就這樣巧立名目的收費。村委會應該多做點引導老百姓的事,而不是以罰代管。

這幾年,老百姓太難了,在國家面前它只是個數字,但在老百姓的面前,那卻是汗錢。換獎勵多好,清單上的事都變獎勵,這樣更容易讓人接,也更人化。罰款確實有些過分了,其實引導落后地區移風易俗,向著文明靠近是有必要的。沒人針對改變不良的生活習慣,只是質疑做事的方法,這種年積月累的習慣,村委會要循序漸進的引導,而不是以罰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