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四川天府新區眉山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局關于調整高齡津發放標準的通知》的截圖在網上流傳,引起了廣泛關注。據通知顯示,天府新區眉山管理委員會對高齡津發放標準進行了調整:80周歲至89周歲發放30元/月/人;90周歲至99周歲發放100元/月/人;100周歲至105周歲發放1500元/月/人;106周歲至109周歲發放2500元/月/人;110周歲及以上發放3500元/月/人。據通知上的落款顯示,該通知由四川天府新區眉山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局發布,落款時間為2023年11月21日,執行時間為2024年1月1日。
22日,四川天府新區眉山管理委員會社會事務局向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證實了該通知的真實。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稱,過去的高齡津發放標準是按照仁壽縣和彭山區的標準執行的。去年,該局接管了高齡津發放的事務后,據轄區的實際況,決定對發放標準進行調整,以便讓更多的老年人到這種普惠的制度。該負責人表示,由于天府新區眉山管理委員會由原來的彭山區的2個鄉鎮和仁壽縣的5個鄉鎮組,彭山區以前被國家列為長壽之鄉,100歲以上的老人相對較多,因此據實際況提供了相對較高的發放標準。目前,新區沒有110周歲以上的老人,過去有的老人已經去世,100周歲以上的老人大約有50多個。
據公開資料顯示,四川眉山市的高齡津制度實施可以追溯到2018年1月。2017年12月,眉山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財政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建立高齡津制度的實施意見》,規定年滿80周歲的本地戶籍老年人(涉嫌犯罪被羈押人員和刑法未執行完畢人員除外)可從2018年1月起申請高齡津,去世后停止發放。經費由同級政府解決,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該意見還規定了高齡津的發放標準:80至8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至9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有條件的區縣可以適度提高發放標準。此前,2017年6月,四川省發布了《關于建立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制度的通知》,決定自2017年起全面建立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制度。通知還表示,各地可以據經濟發展水平適當提高發放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80周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普惠制度。
據記者留意到的2023年7月6日眉山市政府網上公開的《眉山市民政局對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74號建議答復的函》中提到,目前已經向約11萬名老人發放了1億余元的高齡津。發放標準為80至89周歲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至99周歲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