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獨家報道了商市一起令人震驚的事件:一名醉酒的警在足浴店毆打一名智力殘疾的服務員。這一事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12月10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害者家屬獲悉,當地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判決,打人者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又六個月,罪名為尋釁滋事罪。

回顧:事發當晚,30歲的宋某正在一家足浴店工作,他是一名智力殘疾人,負責端水倒水等簡單工作,每月收僅一千多元。當晚10點左右,一名喝醉的客人與洗腳工作人員發生了爭執,宋某正好在包間外。洗腳工離開后,這名喝醉的客人將怒氣發泄到了宋某上,對他進行了拳打腳踢。宋某的家人提供了當時的監控視頻,視頻中可以看到喝醉的男子對宋某進行了毆打,而宋某并沒有進行任何自衛或反抗。

據了解,打人者趙某是商市公安局警支隊車管所的一名在編民警。華商報大風新聞的報道引起了廣泛關注,商公安表態稱絕不姑息。宋某在被打后被診斷出右尺骨骨折和外傷頭疼,隨后住院治療。傷鑒定結果為輕傷二級。之后,趙某被立案偵查,并被取保候審。

然而,宋某家屬對傷鑒定結果不滿意,申請重新鑒定。今年8月底,他們向華商報大風新聞求助,表示雖然已經立案,但案件進展緩慢,當事民警仍在車管所工作。在的介下,商市車管所的相關負責人解釋稱,事發后已經收回了趙某的警服和警證,并停止了他的職務。

華商報大風新聞的報道引起了商公安的回應,他們立了由紀檢、督察、法制等部門組的工作組,對案件辦理況進行全面調查,并表示將依法依紀嚴肅查涉案民警。最近,趙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法院對其進行了一審判決,判有期徒刑兩年又六個月。

害者家屬介紹,針對民事賠償,目前還在走法律程序,尚未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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