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下稱“最高檢知產辦”)的檢察主持下,一起歷時近五年的商標侵權糾紛畫上了句號。和解協議的簽署,讓雙方擺了無休止的訟累,重獲平靜生活。這是一份和解協議讓雙方擺無休止訟累的故事。

故事發生在幸福服飾超市和飛翔服飾公司之間的商標侵權糾紛。2017年,飛翔服飾公司老板王某申請注冊了一種圖形加文字組合商標,卻意外地被幸福服飾超市老板舉報侵犯了其商標權,還因此被工商部門罰。于是,一場司拉開了序幕。2019年5月,飛翔服飾公司將幸福服飾超市和杭州阿里廣告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停止使用相關商標并賠償50萬元。此后的四年多時間里,兩家公司對訴訟結果不服就上訴,互不相讓,糾纏不休。最終,幸福服飾超市向最高檢申請監督,案牽涉到商標的使用均不夠規范,兩家公司都存在不誠信行為。

在這種況下,最高檢知產辦檢察主辦檢察劉玉強決定主持雙方和解。雖然案件事實清楚,涉案金額不大,且以前簽署過和解協議,但檢察始終心系雙方之間近五年的積怨,擔心再衍生新的申訴。最終,經過一次次通,雙方表達了“深陷訟累”“心俱疲”,希“和解”“盡快解”的意愿。在檢察的耐心調解下,雙方最終簽訂了和解協議,約定了返還賠償款等事宜。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后,幸福服飾超市撤回了再審監督申請。

這是一例在中國法律系下,通過和解協議實現商標侵權糾紛化解的案例。最高檢知產辦負責人表示,實行知識產權檢察綜合履職以后,使得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備了更廣闊空間,有助于充分發揮司法定分止爭、化解矛盾、維護公平正義的作用。這也是對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積極踐行,推當事人從“對立”走向“對話”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