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一些城市的商家因公開聲稱“不接待兒”而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和爭議。支持者認為,“熊孩子”破壞公共秩序,理應被拒之門外。但也有不網友指出,商家的做法涉嫌歧視顧客,而且現出某種“厭緒,不值得提倡。對于這個問題,我們不能簡單地站隊或標簽,而應該分析商家的舉,評估其合理和改進空間,這才是討論公共事件應當遵循的法則。

的調查,掛出“不接待兒”招牌的商家大多是咖啡館、高檔餐廳和奢侈品店。它們給出的理由有兩個:一是擔心兒太吵鬧,影響其他客人的用餐驗;二是有些孩子調皮搗蛋,可能會損壞店的商品和陳設,甚至會造安全患。從客觀角度來看,商家的這種擔憂并非空來風。這些商家對消費場景和客戶驗通常都有特定要求,而兒由于缺乏自制力,很難達到這些要求。商家為此未雨綢繆,推出相應措施以規避風險,這是可以理解的,遠遠談不上“厭”。

然而,商家的做法仍然存在不妥之。首先,“一刀切”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毋庸諱言,個別家長的無原則縱容導致了一些“熊孩子”難以管束,給商家帶來了損失。但這只是個別現象,并不代表所有孩子都會有這樣的問題。商家并沒有必要不加甄別地拒絕所有的孩。畢竟,年人中也有蠻橫不講理的人,難道商家也要一律拒絕年人嗎?顯然,針對孩設限確實存在歧視的嫌疑。從大到品牌小到商家,它們有權利篩選目標用戶,但這是通過定位、定價、商品描述等市場手段實現的。公然宣稱不為某個群服務,違背了基本的公序良俗,不應該存在于文明社會中。有些商家之所以敢這麼做,無非是因為兒于弱勢地位,拒絕他們的風險較小而已。

當然,我相信大多數“不接待兒”的商家都有自己的苦衷,值得同。但在實施的時候,他們是否可以放低姿態、改變措辭呢?比如,可以將冷冰冰的拒絕改為溫馨的提示,告知顧客本場所的特殊和注意事項,要求家長看好孩子,否則后果自負。另一方面,這也需要外部條件的支持。當兒毀壞店家財,或者因不當行為給自損傷時,司法機關應該以法律為準繩,為守法商家提供支持,避免他們蒙不必要的損失。

事實上,早在2021年,國家發改委等多個部門就聯合發布了《關于推進兒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兒友好要求在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長空間、發展環境等方面得到充分現。這表明打造“兒友好”城市不僅僅是商家單方面的責任,而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創造一個有利于兒長的公共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