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縣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和《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的規定,商城縣將于2023年度進行人民陪審員選任。以下是有關選任事項的公告:

一、選任名額

商城縣共計選任人民陪審員120名。其中,96名將通過隨機選方式產生,而另外24名將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產生。

二、選任條件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備的條件:

1.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年滿二十八周歲;

3. 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 有正常履行職責的條件;

5. 一般應當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一般不得連任,最多不得超過兩屆。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 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 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 過刑事罰的;

2. 被開除公職的;

3. 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證書的;

4. 被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 因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 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三、選任程序

(一)發布公告: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通過隨機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告發布之日起,個人可以申請報名和組織推薦報名,報名時間截止2023年9月6日。公告期為三十天。

(二)資格審查:商城縣司法局會同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將對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必要時可以進行走訪調查或者對候選人進行當面考察。

(三)確定人選:由縣司法局會同縣人民法院,從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中隨機選,確定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

(四)擬任公示:商城縣司法局會同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將向社會公示擬任命的人民陪審員名單,公示期不于5個工作日。

(五)提請任命: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將由縣人民法院院長提請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六)就職宣誓:人民陪審員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后,將公開進行就職宣誓。

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咨詢電話:0376-7979183。

特此公告

商城縣司法局、商城縣人民法院、商城縣公安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