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曾在字節工作的員工料稱,因被勸退離職后跳槽至快手,卻因簽訂競業協議而面臨競業追訴。針對此事件,字節方面表示,員工離職前頻繁查閱核心數據并簽訂競業協議,因此發起追訴。競業協議一般職即會簽署,但離職時公司可選擇是否啟。對于打工人來說,跳槽選擇相關工作是常見的,但對于核心部門來說,競業也正常。關于競業限制,你需要知道以下10個問題:

1. 公司要求所有員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合理嗎?

據《勞合同法》,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人員和負有保義務的人員。

2. 公司競業限制協議中期限是5年,合法嗎?

據《勞合同法》,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3. 公司說競業限制補償金包含在現在的工資中,合法嗎?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不能包含在工資中,只能在競業限制期限按月給予勞者。

4. 離職時公司要求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如何談補償金的標準?

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用人單位與勞者約定,有的地方對其做出了明確規定。

5. 和公司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離職需要注意什麼?

者可要求用人單位按約定及時支付補償金,若因用人單位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可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

6. 簽了競業限制協議,但沒有約定補償金,可以要求支付嗎?

競業限制的重要容主要有勞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7. 簽了競業限制協議,離職后公司未支付補償,需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嗎?

一方本違約,另一方有法定解除權。

8. 簽了競業限制協議,跳槽到同行業的另一家公司,需支付違約金嗎?

違約者可要求返還已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并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9. 每月工資4000,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違約金30萬元,合理嗎?

違約金應與薪酬相適應,法院可行使自由裁量權進行調整。

10. 公司要提前解除競業限制協議,不再支付補償金,合法嗎?

競業限制協議可雙方協議解除或由用人單位單方通知解除。用人單位單方請求解除時,勞者可要求額外支付三個月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