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歸集事后監管的過程中發現,我市部分企業存在“掛靠”代繳住房公積金的行為,嚴重擾了正常繳存秩序。針對這一問題,管理中心向相關企業下達了《依法檢查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況的通知》,要求其進行整改并糾正違規行為。為了進一步加強監管,按照《周口市住房公積金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對違法企業的住房公積金信用評級進行了降級理,同時列了業務辦理資格和材料審核的重點關注對象,并將其納了網廳使用黑名單,暫停了其使用住房公積金網廳權限。

所謂“掛靠”代繳公積金就是指繳存人在無勞務關系或無合法代理關系的單位代開、虛開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違規繳存。為了規范這一行為,周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2022年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繳存單位必須按照法規政策的要求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封存、啟封、轉移等業務,不得采取“掛靠”等方式為無勞務關系或無合法代理關系的職工代開、虛開住房公積金賬戶,也不得采取虛假材料、欺騙等手段修改職工賬戶信息或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

對于個人而言,選擇找公司掛靠、代繳公積金雖然需要支付一筆服務費,但卻無法法的保障,一旦發生糾紛將無法維護自權益。而有些公司以公積金“代繳”“掛靠”為名來實施詐騙行為,事實上并沒有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當這些公司聯系不上時,個人將面臨代繳被騙、財產損等不利后果。此外,公積金繳存登記需要提供個人真實信息,如姓名、份證號、手機號碼、銀行卡號等,這也增加了個人信息泄的風險。對于違規代開、虛開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提供虛假材料、瞞真實況的繳存單位和個人,一旦查實,將被列失信懲戒對象名單,并到相應的懲罰措施,嚴重節甚至涉嫌犯罪的將移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住房公積金繳存分為單位繳存和靈活就業人員自主繳存兩種方式。為了推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國務院辦公廳在2016年發布了《推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其中提出要將農業轉移人口納住房公積金制度益范圍,并鼓勵個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存住房公積金。為了確保靈活就業人員的權益,周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2017年發布了《周口市靈活就業人員自主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試行)》,將靈活就業人員正式納該市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范圍,只要年滿18周歲、在本市穩定就業且有合法經濟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愿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相應的權益。

周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廣大繳存職工,未授予任何中介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權限,也不收取任何費用。請大家不要輕信任何中介組織或個人,自覺抵制非法小廣告,正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利用虛假材料、瞞真實況辦理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的行為進行監督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