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網絡上仍有許多人在討論吳鑫宇的死是自殺還是他殺。然而,實際上這個問題很容易分辨。錄音筆為整個案件中的一個重要證據。如果他攜帶了錄音筆,那肯定是有用途的,里面如果有錄音,就明顯地代表了他的言。如果沒有錄音,那麼就有可能是他殺,但是如果是他殺,兇手不可能會保存這個錄音筆。因此,基本上可以斷定是自殺。至于錄音筆里面記錄了什麼,我們只能等待公安何時公布。一個有心理問題的人選擇自殺,難道真的沒有被他的同學、老師和家人察覺嗎?難道一點征兆都沒有嗎?如果是這樣的話,另一方面來說,更加證實了他早已有自殺的念頭,預謀和決心,這并不是一時沖。大家都不明白,他為什麼會選擇一個如此蔽的地方結束自己的生命?一個自殺的人可以選擇很多種方式,比如跳樓、跳河、服藥等等,從找到他的地方可以看出,白天都覺非常森恐怖,更何況當他失蹤的時候是在夜晚,在沒有燈況下,他又如何完這種結束過程。因此,他的自殺是可以肯定的,但是是什麼讓他可以以這種方式、這種決心來結束自己的生命?錄音筆里記錄的是什麼?他又想報復的是誰?這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對親人來說是最大的痛苦,最殘酷的報復,這是對他父母的二次傷害。網絡上更多的是看熱鬧的群眾,沒有真正去驗這個孩子和他的父母的悲痛。我們靜待方公布的信息,還原事真相,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這才是對所有家庭、社會最大的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