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份證件死刑復核案作出了裁定,核準了吳謝宇的死刑。吳謝宇是一個悲觀厭世的人,曾經產生過自殺的念頭。他的父親去世后,他認為母親的生活已經失去了意義。在2015年上半年,他產生了殺害母親的念頭,并購買了作案的工。2015年7月10日17時許,他趁母親回家換鞋的時候,用啞鈴杠猛擊了母親的頭部,導致母親死亡。之后,他瞞了真相,并以虛構的理由騙取了親友144萬元用于揮霍。自2021年10月開始,他在看守所寫了至3封手寫信給親戚以及在詐騙案中害的人,每封信都超過萬字,總字數接近五萬字。在這些信中,他詳細敘述了自己的長經歷、父親去世、犯罪行為以及歸案后的經歷和心路歷程。他在信中表達了對過去行為的懺悔,并希得到他們的原諒,爭取一個能夠活著來贖罪的機會。他在信中承認自己外表上的開朗只是為了不讓母親擔心而戴上的面。他自稱從小就極度自卑,總覺得自己只是一個“考試機”,除了考試什麼都不會。父親去世后,他對親戚們產生了怨氣,將父親的死歸咎于親人們的冷漠。他堅信只有通過殺死母親才能使母親得到“解”。他將自己犯罪的原因多次歸咎于小說和電影作品,認為自己的思想觀念扭曲且備抑郁痛苦的心理世界。同時,他意識到自己最嚴重的問題是從小就完全不懂得與人進行流和通,從來沒有與任何一個人(甚至是父母)分過自己心真實的想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