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吳亦凡案的新進展引發了廣泛關注和討論。據中國警方在線消息,有網友詢問,吳亦凡案二審維持原判后,被驅逐出境后是否還能回中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回答稱:被驅逐后的十年不允許境。這個回答引發了網友們的激烈討論,許多人認為這樣的罰過于輕微,無法現法律的公正和嚴厲。那麼,為什麼吳亦凡會被驅逐出境?被驅逐出境意味著什麼?

首先,吳亦凡是一名持有加拿大國籍的外籍人士,在中國境犯下了強罪和聚眾罪,這些罪行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和公共道德。據我國刑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單獨或者附加驅逐出境的罰。驅逐出境作為一種附加刑,是對外國人的特殊懲罰,旨在保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維護社會的和諧和穩定。吳亦凡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并附加驅逐出境的罰,這意味著他必須先在中國服刑,然后被強制送回加拿大,并在被驅逐出境后的十年不得境中國。這對他來說是一種雙重懲罰,剝奪了他的自由,同時也剝奪了他在中國市場和機會方面的權益。

其次,驅逐出境意味著將犯罪的外國人強制送回其本國或第三國,不允許其在中國境停留。驅逐出境的執行由公安機關負責,通常由外事民警押送,并可能采取手銬等措施以防止逃跑或抵抗。被驅逐人需承擔驅逐費用,若無力支付,將由國家財政支出并追償。驅逐出境的后果非常嚴重,不僅會影響被驅逐人的名譽和形象,還會給其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心理力。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在被驅逐后的十年不得境,這是一種嚴厲的限制,相當于被止進一個龐大的市場和社會。如果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在十年再次境,將被視為非法境,可能面臨更嚴厲的罰,甚至被遣送回國。

對于吳亦凡被驅逐出境的消息,網友們的反應非常激烈。許多人認為這樣的罰過于輕微,無法現法律的公正和嚴厲。他們認為,吳亦凡的罪行極其惡劣,不僅侵犯了多名和尊嚴,還給社會造了極壞的影響,應該到更嚴厲的懲罰,比如終或死刑。他們還指出,吳亦凡是加拿大國籍,如果被驅逐出境,他可以在加拿大繼續自由和權利,甚至可能繼續傷害無辜的人。這樣的罰對于吳亦凡來說是一種僥幸和便宜,對害者和公眾來說是不公平和不尊重的。

當然,也有一些網友認為,吳亦凡被驅逐出境是一種合理的罰,對他來說是一種嚴厲的警告和教育。他們認為,吳亦凡的罪行雖然嚴重,但尚未達到死刑標準,他仍有機會改過自新。他們指出,吳亦凡被驅逐出境相當于被剝奪了在中國的一切,包括事業、財富、名聲、、親友等。這對他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打擊和損失,是一種無法彌補的憾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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