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環褪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023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吳亦凡強、聚眾上訴一案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場持續一年多的司法較量,以法治的勝利告終。吳亦凡案再次警示世人:法律面前,無人可以置事外。

吳亦凡案回顧:曾幾何時,吳亦凡作為華語樂壇的風云人著無數的追捧。然而,在2021年,他陷了一場涉嫌強、聚眾的丑聞。隨著警方的深調查,吳亦凡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訴。2022年,一審法院認定吳亦凡犯強罪、聚眾罪,對其進行了刑事罰。吳亦凡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二審維持原判:在二審過程中,吳亦凡的辯護律師提出了新的證據,試圖證明吳亦凡與被害人之間的關系系自愿發生,以及聚眾中吳亦凡并非首要分子。然而,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對證據進行了嚴格審查,認為吳亦凡違背婦意志,利用被害人醉酒之機與其發生關系,其行為構罪;同時,在聚眾中,吳亦凡起到了組織和領導作用,系首要分子,其行為又構聚眾罪。因此,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罪:違背婦意志,法不容貸。強罪,是指違背婦意志,采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發生關系的行為。在本案中,吳亦凡被指控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機與其發生關系,明顯違背了被害人的意愿。據我國《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節嚴重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沒收財產。吳亦凡因涉嫌強罪,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

聚眾罪:首要分子,罪加一等。聚眾罪,是指三人以上聚眾進行,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進行節嚴重的行為。在本案中,吳亦凡被指控聚眾進行,且系首要分子。那麼,什麼是首要分子?首要分子在多人的犯罪中,起到組織和領導作用的人。據我國《刑法》第301條規定,聚眾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本案中,吳亦凡作為聚眾的首要分子,依法應承擔更嚴重的法律責任。

案件背后的警示:吳亦凡案二審落幕,法律給出了公正的評判。這位曾經的娛樂圈明星,因違法行為而隕落。案件給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吳亦凡案的審判結果,既是對違法行為的嚴懲,也是對法治神的有力弘揚。

法治社會,巨星亦無法逃法律制裁。吳亦凡案再次證明,在我國法治社會,無論份地位如何,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吳亦凡案也給廣大公眾樹立了一個警示:遵紀守法,尊重他人,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素質。違背法律和道德的行為,終將到嚴懲。我們堅信,只有廣泛傳播正能量,才能讓社會更加好。歡迎廣大網友關注、評論、轉發,一起為法治社會建設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