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白城市住建局的一起事件引發了公眾的憤怒和批評。一位群眾因為急需要上廁所,走進了附近的住建局,卻遭到了工作人員的驅趕。這一幕被拍視頻后在網上迅速傳播,引起了廣泛關注。這種不尊重人民的行為,讓人們對政府機關的形象和公信力產生了質疑。

視頻畫面顯示,群眾向工作人員表明自己需要使用廁所,但卻遭到了拒絕。工作人員以“行政辦公”為借口,不允許群眾進。這種回答讓群眾到極度的不解和憤怒。國家一直要求各地方政府機關對老百姓開放,但連上個廁所都如此艱難,這讓人不心生疑和憤慨。

事發后,住建局的辦公室主任公開承認保安的錯誤行為,并表示已經與視頻曝者取得聯系并親自道歉。同時,對該保安進行了嚴厲的批評。然而,人們對此仍表示不滿。有人質疑,這個工作人員的行為惡劣,完全離了人民群眾,應該辭退他并進行嚴肅的調查。

通過這個事件,我們可以肯定這位工作人員的做法是錯誤的。然而,我們也需要反思,難道僅僅只有他一個人有責任嗎?上級單位難道沒有管理缺失的責任嗎?如果沒有相應的命令或通知,這樣的事怎麼可能發生呢?

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應該是人民的公仆,應該全心全意地為百姓服務。百姓的心是很容易滿足的,也很容易獲得幸福,不需要太多的回報。然而,白城住建局工作人員的行為傷害了百姓的心,嚴重影響了人民和政府機關之間的和諧關系,也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因此,白城住建局應該加強部員工的管理,提高服務百姓的水平。政府機關應該始終以人民為中心,尊重人民的需求,保障公共服務的順暢進行,以維護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只有這樣,才能建立起良好的政府與民眾之間的關系,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