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件發生在合的事件為了合生雪兒的心頭之痛。雪兒在一家餐館失了手機,并且手機被一名男子撿到后索要高達2000元的謝費。雪兒與對方進行協商后,最終同意支付1000元的謝費。然而,手機至今未歸還,對方也將雪兒拉黑。此事引起了警方的關注,警方建議雪兒起訴此案。

發生在11月19日,雪兒與朋友在一家自助烤店吃飯時,將手機忘在了自助取餐臺。發現手機丟失后立即去找,但并未找到。于是向前臺詢問是否有人撿到,但得到的答復是否定的。于是,報警求助。通過監控錄像,確認有一個男子拿走了的手機。報警后不久,手機的拾得者聯系了,表示已回到吉林,并提出要麼支付2000元來購買手機,要麼支付謝費2000元來取回手機。對方在微信和電話中表示:“要不要了,不要就刷機。”由于自己是學生,雪兒無法支付這麼多錢,于是雙方協商將謝費降低到1000元。然而,至今未收到手機,對方也將拉黑。

雪兒向記者介紹,這部手機是今年3月份的生日禮,是朋友送的。除了一些重要的資料,手機里還有去世親人的照片,自己都沒有備份,所以對于找回手機非常著急。

雪兒發帖后引起了網民的關注和熱議。記者采訪了律師,律師表示,拾得他人后要求給予一定的保管費、通費等屬于無因管理行為,不違反法律規定。但是,費用應該在合理范圍,2000元對于手機的價值來說明顯過高,所有人有權拒絕支付。另外,如果拾得人以刷機的方式拒不歸還手機,而且意圖轉賣,則可能構侵占罪。而如果拾得人以威脅手段向手機所有人索取費用,使得手機所有人于害怕的狀態下給付報酬,則可能構敲詐勒索罪。

律師建議,如果涉嫌敲詐勒索,手機所有人可以報警,將相關線索提給公安機關,并據證據況進行行政罰或刑事立案。如果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可以依據治安管理罰法進行拘留或罰款。如果涉嫌侵占罪,手機所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拾得人返還手機。

目前,雪兒正在等待警方的進一步調查,希能盡快拿回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