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廣東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涉及張姓及李姓住戶在社區電梯前吃雪糕時不慎將一小塊雪糕掉落于地,導致王阿姨踩到倒。王阿姨經醫院診斷為十級傷殘,并將住戶兩人及社區業公司告至法院求償。法院最終判決,掉雪糕的兩人需擔責四

然而,據綜合報道,實際況是,張姓及李姓住戶回家時,在電梯門口吃雪糕,不小心掉了一塊。不久后,王阿姨經過時,剛好踩到地上那攤雪糕污漬而摔倒,被送往醫院治療,經鑒定本次損傷構十級傷殘,治療等費用約為12萬元。法院認為,王阿姨作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踩到雪糕污漬傷,自亦有責任;張姓及李姓住戶二人未對掉落的雪糕污漬進行清理,有一定的過錯責任;清潔人員未對該雪糕污漬進行及時清理,社區業公司存在管理不足,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最終當事人自愿達調解,張姓及李姓住戶作為危險源的制造方,承擔40%責任;社區業公司未能及時清理地面衛生,承擔30%責任;王阿姨走路時未盡到相應的審慎注意義務,承擔30%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