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了三起審理的核準追訴案件。第一起案件中,馬某偉因故意傷害罪被判無期徒刑;第二起案件中,余某文與許某星因故意傷害罪被判無期徒刑;第三起案件中,劉某保不予核準追訴。

對于這些案件的辦理,最高檢強調了追訴的必要,認為核準追訴的關鍵在于追訴的必要。在辦理這些核準追訴案件中,檢察機關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注重客觀證據缺失、超過追訴時效的判斷、逃避偵查的認定等問題,是“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范例。檢察機關在理核準追訴案件時,還需要解決客觀證據缺失和供述不穩定等問題,建議通過尋找原始記錄、工作筆記和偵查卷,借助專家分析論證及引犯罪現場重建方法等來解決。

最高檢對這些案件的審理給予了公正、嚴謹的態度,為公平正義的實現提供了有力支持。通過這些案件的審理,可以讓有罪者到嚴厲懲,讓逝者的在天之靈得以告,也給悔過者改過自新的機會,為深陷困窘的家庭點燃希。在新時代新征程新起點上,檢察機關將會繼續秉持“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基本價值追求,讓公平正義雖遠必達,雖久必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