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國,同姓通婚被視為忌和不可容忍的行為,而這種抗拒和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古人認為同姓通婚會對宗族的繁衍產生負面影響。他們相信通過與異姓結婚可以擴大家族的勢力范圍,并且能夠保證后代備更好的資質和品德。這種觀念源自于古代社會對于家族和統的重視。同姓通婚被視為破壞家族純正統的行為,因而到了強烈的抵制。

其次,同姓通婚也違背了倫理道德觀。在古代中國社會中,親戚關系非常重要,而近親通婚被認為是對家庭倫理道德觀念的侵犯。人們普遍相信通過與異姓結婚可以增加家族間互流以及資源共等優勢。同姓通婚被視為對這種家族倫理觀念的背離,因而被嚴格止。

然而,在秦漢時期,這項規定逐漸失去了效力。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后開始注重生產力問題,并且由于各種歷史原因導致了許多混不堪、難以辨別真實份或者沒有明確來源記錄等況下出現大量無法確定是否屬于同一個宗族之人士存在。這使得同姓通婚的忌逐漸淡化。

如今,在通發達、醫療條件好、人們觀念開放的當代社會,同姓之間結婚已經不再是問題。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和社會進步,人們對于親戚關系和家族統的重視程度逐漸降低。相反,更多地注重個幸福以及自由選擇配偶的權利。同姓通婚已經為一個可以接甚至普遍存在的現象。

我們應該從歷史中學習到教訓,并且尊重每個人自由選擇配偶和建立家庭的權利。同姓通婚之忌在現代社會已經逐漸淡化,通便利、醫療條件改善等因素也使得同姓之間結婚為一種可以接的現象。我們應該更加開放和包容,尊重個的選擇權,創造一個多元而自由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