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霍爾果斯中聯與蘇州傳視影視傳份有限公司簽訂了《米記》合作合同,約定蘇州傳視將40%投資份額中的30%轉讓給霍爾果斯中聯。霍爾果斯中聯支付了5095.29萬元的款項給蘇州傳視,但因為蔣勁夫的負面新聞導致該電視劇無法播出,投資方無法回收投資款項,從而引發了糾紛。

此后,蘇州傳視與蔣勁夫達了《和解協議》,但由于政策對失德藝人的管控趨嚴,導致協議無法履行。霍爾果斯中聯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蔣勁夫返還投資人剩余合同款5797萬元。然而,法院認為霍爾果斯中聯并非《和解協議》不能履行的直接利害關系的法人,因此駁回了他們的起訴。

大晟文化此前披,電視劇《米記》因男演員蔣勁夫的負面新聞導致發行困難,甚至考慮采用“換臉”技重新拍攝。然而,該計劃至今仍未有實質進展,該劇也未能實現對外發行。在這個糾紛中,投資方的損失可能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