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4日,博天環境(票代碼:603603)發布了一份公告,宣布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此前,博天環境于2023年3月31日發布了一份公告,稱對2017年至2021年的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調整,并對2022年一至三季度的財務報表進行了更正理。據鑒證報告顯示,這次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涉及2017年至2021年的財務報表,資產總額減了63102萬元,下降了6.25%。

2023年4月1日,博天環境發布了一份公告,題為《關于博天環境集團份有限公司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信息披監管問詢函》,并提醒相關風險。據《民法典》、《證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市公司、控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人員以及其中介機構等因虛假陳述等證券欺詐行為導致證券投資者權益損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損的證券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的宋聯民律師,代理了多只A的投資者,提醒投資者注意博天環境案的索賠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登記:一是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期間買博天環境票或其他證券市場公開發行產品,并在2023年3月31日及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的投資者;二是在2023年4月3日之前買博天環境票,并在2023年4月3日晚間收盤時仍然繼續持有的投資者。投資者可以在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網聯系律師助理或宋聯民主任,了解事宜。

宋聯民律師還提醒投資者,上述提示的索賠條件僅供參考,不涉及投資者的任何證券投資決策和證券買賣建議。最終的索賠條件將據中國證監會行政罰的結論進一步調整,以相關法院最終生效的判決所認定的法律時點、賠付對象、賠付范圍、賠付標準、會計計算方式為準。雖然投資者可以直接訴訟,但由于調查手段有限,建議投資者將行政罰決定作為提起訴訟的必要前提之一。

另外,無論博天環境是否退市,都不影響民事索賠侵權訴訟的進程,但可能會影響訴訟的進度。然而,如果博天環境進破產程序(包括重整、預重整或清算),則可能會更大程度地影響訴訟進度。對于代表人訴訟,投資者可以選擇參加或不參加、加或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