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潯區全域范圍未放開“雙”政策!再次強調,湖州市并未放開“雙”政策,銷售和燃放煙花竹在全域范圍仍然是違法的。據湖州各縣區人民政府下發的《關于確定止銷售燃放煙花竹其他區域的通告》,從2018年6月1日起,區(縣)行政區域全面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竹,無論是城市建區還是農村地區都不得銷售燃放煙花竹。煙花竹是易燃易品,不僅不能隨意燃放,更不可私自運輸。
近日,南潯公安查獲了一輛非法運輸煙花竹的商務車,涉案人員姚某已被南潯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而非法運輸的煙花竹已經移給相關部門進一步理。在年關將至之際,我們想提醒廣大群眾,喜慶不一定要靠鞭炮聲,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不要心存僥幸,不要以試法。
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竹有以下危害:
1. 非法生產危害:非法生產煙花竹極危險,極易造群死群傷的災難后果。從事非法生產煙花竹的活不僅對從業人員本有高度危險,而且對正常的生產活造危害,同時也對社會公共安全構潛在的、間接的威脅。
2. 非法銷售危害:非法購銷的煙花竹未經有關部門依法審查或未辦理購銷手續直接進市場,其經營本低廉且缺乏嚴格管理,質量無法得到保證,極易引發安全事故。
3. 非法儲存危害:非法儲存煙花竹的窩點通常位于民宅或廢棄廠房,周圍環境和人員復雜。如果大量煙花竹堆放在狹小空間,就好比放著一顆隨時都會炸的“定時炸彈”,對周邊居民構極大的安全患。一旦遇到火星,將產生極其嚴重的后果。
4. 非法運輸危害:非法運輸煙花竹存在很大的安全患,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生、撞,極易引起炸和燃燒事故。
我們呼吁廣大群眾要切實遵守法律法規,不要購買、燃放、儲存和運輸煙花竹。如果發現有違法行為,可撥打110報警或撥打湖州市防詐熱線2250000。請大家共同維護社會安全,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